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 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八)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导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广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
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
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7、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8、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9、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10、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1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58117.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13.1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639.35万元,增长10.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636.5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91.59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追加安排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570.8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03.87万元,增长113.80%,事业收入增加原因是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其他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编列。
3.经营收入7037.17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82.9万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取得主管部门委托的项目收入,列入经营性收入,2019年经营性项目比2018年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768.6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厅本级0.15万元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入的政务信息稿酬收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313.6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22.83万元及非本级拨款290.78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是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单位取得的项目科研经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7.82万元是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全部是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拨入的“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遗传资源及其相关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框架”项目资金;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37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39.01万元,下降36.3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较2018年项目补助经费减少,二是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其他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编列。
5.上年结转和结余11103.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21.42万元,增长42.68%,项目结转和结余较大的单位主要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主要原因是项目购置设备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大部分已经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以及新旧会计制度的调整。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5811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677.4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960.77万元,增长15.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2.3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项目。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9.4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广西人才小高地等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4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0.9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引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59.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5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2018年不一样。
4.节能环保支出(类)5065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类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6857.79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厅本级、监测中心、环科院、总队、海洋站、信息中心等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从收入支出功能科目看,预算调整追加安排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2019年未安排有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456.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4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増人增资。
7.结余分配2533.4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0.09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取事业基金比上年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2906.25万元,结余主要包涵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204.07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项目执行较快,支出进度完成较快。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25.4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608.07万元,增长51%。其中:基本支出6794.33万元,项目支出39631.13万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550.69万元,支出决算为3863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
1.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35.62万元;
2. 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支出52.03万元;
3.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9.05万元;
4.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65.6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10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9.66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3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69.87万元。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77.9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5.69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3.6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49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类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财政追加拨款支出。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38.43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87.87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878.36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1302.76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52.78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635.61万元;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1774.72万元;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14844.22万元;
污染防治(类)大气(项)支出566.36万元;
污染防治(类)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334.14万元;
污染防治(类)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支出107.05万元;
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17769.83万元;
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958.76万元;
污染减排(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0.97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増人增资。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4.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9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増人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安排绩效奖励等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按比例计提170.39万元,而预算执行按实际开支,导致结余较大。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8.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04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1.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25.9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1万元,增长19.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4.9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47万元,下降13.4%;公务接待费支出11.0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48万元,下降43.44%。
因公出国(境)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及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增加相关出国境费用支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数14人,团组平均支出4.33万元,人均支出1.8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调整划出单位2个(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调整划出单位2个(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59万元。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数14人,团组平均支出4.33万元,人均支出1.28万元
。开支内容包括:机票款、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际旅差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8.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厅本级、环境监察总队分别新增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4.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11个直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4.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约110批次,合计接待约76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49万元,同比增加35.2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行政及参公管理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1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1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85.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0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1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40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94%。
共组织对“2016—2019年部门能力建设项目、广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三线一单”项目经费、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玉林市南流江水污染防治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2016—2019年部门能力建设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其他三个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产出,基本实现了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虽然比往年更加细化了,但是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来看,预算的经济分类及预算金额的准确率还不够高,且预算执行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原因是对预算编制的项目了解程度不够深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解决问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自然保护区管理、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