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实验室耗材补充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实验室耗材补充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00)。
三、采购方式
比价。
四、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六、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齐全部货物。
七、质保期(服务期)
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或无欠税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比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8:00时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盖章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保障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8号B30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
最低价成交法(报价低于项目预算70%,须提供成本说明)。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成交人将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人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人合同总金额100%的款项(无预付款)。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晓蕾,联系电话:0771-7969797
附件:1.实验室耗材补充采购需求清单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4.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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