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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4-11-27 15:5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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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万柒仟肆佰元整(¥47,4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需求清单》和附件2《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或无欠税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须盖公章);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须盖公章);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须盖公章),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响应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提供供应商控股股东信息表。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须字迹清晰、可见,若材料出现字迹模糊,缺失等情况,则视为无效材料。

六、成交规则: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有效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胶装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12月4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保障科(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荣,联系电话:0774-5109012。


附件:1.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2.移动应急监测设备ICP-MS耗材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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