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价表;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综合评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5年3月14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富民路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0777-2858633,马工0777-2853835。
附件:1.钦州市区控环境空气和酸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3.综合评分办法
4.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