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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机制政策研究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5-03-24 09:5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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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机制政策研究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机制政策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三、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

四、采购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广西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及配套指南修订,制定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自由裁量规则,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高频问题、典型案例及成因,识别关键矛盾点,通过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机制政策研究,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依法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社会稳定。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供货。

七、质保期(服务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 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5年3月27日8:3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7楼702信访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6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技术需求一览表

说明:1.本技术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技术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采购时间

2025年3月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内容。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内容

①修订广西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南;

②制定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自由裁量规则;

③编写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化解相关论文或资政参考或政务信息等文章2篇;

④编写信访案例汇编1册;

⑤编写信访投诉分析研究报告1篇。

合同签订日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质量保证期

成交供应商须切实按比选公告要求,履行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服务的质量。

▲付款条件

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5%;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服务费总额的25%。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

▲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总包干报价,包括所有服务、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检测费、培训费、编制业务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各项税金及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增加的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人不能接受投标人的恶意低价的竞争。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售后服务

按交付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成果本身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提供7×12小时(8点至20点)在线技术支持和热线电话咨询服务,主要提供电话、QQ、微信、邮件等技术支持。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一旦成交之后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承诺提供服务。

2.投标人须配备承担技术服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若投标人队伍发生重大变更导致无法按要求开展项目任务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

4.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工,0771-5773943。


附件:1.比选评审标准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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