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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实验室电路设施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比选公告(重)

2025-04-28 15:4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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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实验室电路设施第二期改造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电路设施第二期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2。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项目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

七、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八)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九)现场勘探证明(格式见附件4)。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5年5月6日18:00时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盖章交到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完工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

(二)项目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且结算经采购人审定,成交供应商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的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结算总额扣除预付款之后的金额。

(三)质保期满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材料,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四)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昌,0774-3827891。


附件:1.采购需求文件

      2.实验室电路设施第二期改造项目设计图纸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4.现场勘探证明

      5.评审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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