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
比价。
四、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主要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区,在来宾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辖区内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在1个小时之内响应并到现场参与,辖区外的现场服务商议参与。
(四)机构执业律师人数≥10人。
(五)至少提供两名联系人,一人作为常用联系人,一人作为辅助联系人,在常用联系人请假、出差等期间继续由辅助联系人为甲方服务。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10人(含)及以上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八、评审办法
最低价成交法(报价低于项目预算70%,须提供成本说明)。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胶装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5年5月29日12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保障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育才路与康平路交叉口环保办公大楼808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菲菲,联系电话:0772-642303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采购需求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4.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