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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区控水站保障工程的比价公告

2025-06-27 17: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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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区控水站保障工程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控水站保障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陆元柒角捌分(¥143866.7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采购方式:比价。

四、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需求:对区控马陇、坡豪湖、六甲等水站进行改造工程,切实保障区控站点运行外围基础条件。

工作内容:依据附件中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开展区控水站保障工程施工。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完成后,需对项目涉及的水站进行1次全面保洁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如注册未满3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开展本服务相关工作、相关案例、承诺配备人员资质及数量的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未密封或密封袋未注明项目名称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三)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四)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六)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七)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八、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九、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5年7月4日09: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邮寄或交至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我中心将于2025年7月4日11: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六楼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参加开启仪式,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款5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款50%。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蓝工,0778-2212376(采购需求咨询);

吴工,0778-2285402(报价材料寄送)。


附件:1.区控水站保障工程施工设计图

      2.区控水站保障工程工作量清单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6月2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