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意向供应商:
我厅拟对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11月1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厅反映,以便我厅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厅不予受理。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购办
联 系 人:张超坤
联系电话:0771-2853299
附件: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项目预公示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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