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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意向供应商:
我中心拟就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为保障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现对相关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12月13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提交意见需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联 系 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1-5773647
附件:1.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一河一策一图”方案深化整合项目)
2.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一库一策一图”方案编制项目)
3.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涉重产业(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项目)
4.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一路一策一图”方案编制项目)
5.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AI能力提升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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