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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公告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的预公示

2026-03-04 18: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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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意向供应商:

我中心拟对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3月11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或签名)向我中心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

供应商提交意见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意见函原件1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并提交。专业人员提交个人书面意见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亲笔签名。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771-5773647


附件:(以此公告为准)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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