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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支撑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2-13 21: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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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支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5年定期调整工作,开展调整前期研究,研判分析区域发展概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及面临的突出战略性问题,结合五年评估结果明确调整具体内容与技术路线,编制《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前期研究报告》;选取3-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开展重点攻关,集成应用综合性管理和技术手段精准识别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要求,提升管控效能、丰富应用场景,带动分区管控工作整体提升;从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四方面开展年度跟踪评估;深化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挖掘不少于2个典型应用案例并汇编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1年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同时探索分区管控在传统产业生态振兴领域的引领作用,全面梳理广西典型传统产业县区生态环境现状、空间制约及环境影响,系统性提出振兴路径与政策建议,形成《基于分区管控视角下广西典型传统产业县区生态振兴路径研究报告》;协助厅本级对各地市开展成果定期调整、年度跟踪评估、成果实施应用及案例打造、平台使用的指导帮扶工作,并协助开展项目准入研判,所有工作需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范、满足采购方工作要求,确保成果可落地、可应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技术支撑项目在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以及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特点,且属于延续性项目,相关技术数据、成果为原技术单位独有,在进行项目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保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应用等实施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中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多年来致力于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具备开展创新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环境咨询服务的能力。作为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培训宣贯、技术帮扶的牵头单位,熟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相较于其他机构,该单位拥有丰富的广西本地工作经验、扎实的历史数据基础和稳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快速准确把握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可精准匹配本项目需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何玉霜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联系电话:0771-571427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园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