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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规范〔2020〕2号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
是否有效: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3-10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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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广西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0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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