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与标准 >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方案

2020-04-26 10: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解读提纲

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编制背景、目的依据过程,以及主要内容

二、解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解读方式

将解读材料在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上公开。

(二)解读时间及安排

暂行办法印发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上公开

、解读材料主要内容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我区秸秆非法、无序焚烧现象屡禁不止,既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又加重了大气污染,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暂行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因秸秆焚烧造成污染天气,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过程

暂行办法20202月启动编制工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处与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成《暂行办法编制工作组,通过详尽的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工作20203月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312日至3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征求各市人民政府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基本框架

暂行办法一共分为建立目标责任制、实施网格化监管、禁烧区划定管理、限烧区划定管理、建立问责机制等五个部分。

(二)主要内容

1.建立目标责任制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制度,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本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人。

2.实施网格化监管

建立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网格化秸秆露天禁烧监管体系,划定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3.禁烧区划定管理

结合广西实际,将糖料蔗“双高”基地、林地边缘外延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划入秸秆禁烧区,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秸秆禁烧区边界设立禁烧标牌

4.限烧区划定管理

明确禁烧区以外的农作物生产区域为限烧区。在限烧区内,重大节日和污染天气过程预警期间不得露天焚烧秸秆。要求制定限烧区秸秆烧除工作方案对限烧区秸秆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剩余量进行调查统计编制烧除计划台账,确定烧除的轮次、区域、地块和责任人等同时对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烧除计划,实施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管理机制。

5.建立问责机制

明确纳入问责的7项相关情形。


解读机关、解读处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解读处室大气环境处

联系方式:0771-5355090




文件下载: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