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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10-07 1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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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监管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国家实施方案》),明确了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的任务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要求,依据《国家实施方案》,推进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区出台《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广西落实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我区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满足我区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总体工作思路

我区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与安全风险为底线,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一是充分利用我区危险废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与广东省等周边省份签订的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等前期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二是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我区典型及特色产业,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或环境风险大的类别进行管控。三是立足本区、弥补自身存在短板。针对我区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空缺,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西反馈意见,重点提升含砷废物、电解铝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四、主要内容

《广西落实方案》立足于本地区实际,着力于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聚焦于解决我区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守住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底线,全文包括9个部分、27项内容,主要内容有以下6个方面。

(一)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推进我区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拓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升级广西危险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按国家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

(三)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并有效运作;推进转移运输便利化,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及案件查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四)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安全处置保障机制,推进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技改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实施,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2021年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至少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五)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实际,重点推进含砷废物、电解铝大修渣等类别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齐能力缺口和设施短板,2022年底前,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

(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自治区、市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处

联系方式:0771-53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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