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本)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广西环保审批系统作用,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保证审查活动的公平、公正,不断适应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区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2020年3月组织对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开展修订工作,于6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送审稿,经规范程序,于2020年9月7日正式印发。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比,《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更新机构改革后的部门称谓。
二、增加专家个人信息管理要求,完善专家库动态管理。
三、增加入库专家的专业和行业范围,更好地为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服务。
四、结合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管理,增加专家入选条件。
五、加强专家参加培训的要求,不断提高专家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
六、明确评审专家选取原则、选取方式,保障环评文件技术审查的公平、公正。
七、结合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管理,细化专家被处罚情形及处理措施。
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技术中心
联系方式:0771-53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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