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2024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制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谋划重大工程,推动美丽广西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实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紧扣全面落实《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锚定“2027年美丽广西建设成效显著”目标,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通过软硬结合逐项分解,将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具体化、清单化,以确保美丽广西建设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实现。
主要目标上,明确了2027年美丽广西建设的总体目标,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绿色根基更加坚实,美丽广西建设成效显著。
重点任务上,提出了2025—2027年期间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守牢美丽广西安全底线、打造美丽广西建设样板、开展全民共建共治行动、健全美丽广西建设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共30条具体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为顺利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实现美丽广西建设第一阶段目标,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健全美丽广西建设推进落实机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统筹推进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各责任单位按职责抓好分工落实,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打造美丽广西建设示范样板,塑造一批优秀典范,开展美丽广西建设实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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