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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06-20 10: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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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预防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罚后整改、行政监督和执法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20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发展相统一,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转变执法理念,注重事前预防

1.加强源头预警防控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3.加大主动指导帮扶力度

4.严格落实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二、强化科技赋能,深化精准执法

5.用好智能化平台

6.构建数智执法新模式

7.推动新技术新装备配备应用

三、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约束执法行为

8.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9.完善执法检查协作机制

10.严格履行执法程序

11.严防执法乱象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宽严相济

12.突出执法检查重点

13.严格依法依规裁量

14.持续推进柔性执法

五、注重罚后整改,提升执法效果

15、做好行政处罚事后帮扶

六、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保障阳光执法

16.强化内部监督

17.加强企业监督

18.加强社会监督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主要依据

1.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3.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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