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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26〕138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的通知

2026-04-02 17: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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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一码贯通”信息化监管,确保广西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平台)升级后与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新系统)平稳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广西平台,推行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通过智能终端设备进行危险废物称重赋码,在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转移、自行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实时扫码流转,实现危险废物“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跟踪管理。

2026年4月底前,完成广西平台升级与国家新系统对接,实现业务全面贯通;2026年6月底前,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2027年底前,全区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包括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和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积极参与。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与培训指导阶段(2026年4月10日前)

2026年4月5日前,各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企业年度申报和日常监管情况,梳理辖区内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要求,确保应纳尽纳。

2026年4月10日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组织编制“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基本要点。各市生态环境局可结合辖区企业需求组织参加;广西平台运营技术单位将不定期组织线上培训。

(二)设备改造与系统对接阶段(2026年6月底前)

2026年4月27日前,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通过广西平台完成物联网数据对接接口申请。2026年6月30日前,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完成“五即”与“一码贯通”所需物联网智能设备(包括智能称重计量设备、智能终端、扫码设备、视频监控等)安装及利旧改造;已配置物联终端设备单位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按照国家新系统接口要求完成改造,确保数据顺利对接。

广西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预计2026年4月27日起将与国家新系统对接调试(2—3天),届时现用广西平台将停止办理线上业务,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以免影响业务办理(具体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面运行阶段(2026年5月1日起)

待系统对接调试完成后,2026年5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启用升级后广西平台办理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基本实现“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信息化管理。

四、责任分工

(一)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广西平台升级和功能建设,统一发布物联网系统接口标准,会同技术单位协调解决系统对接中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及专题培训,指导各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相关工作。

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县级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信息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帮扶指导,推动重点监管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物联终端设备安装及数据对接工作,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二)涉危险废物企业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是“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信息化管理责任主体,结合自身产废种类、产废环节、仓库数量、利用处置等实际情况,配置符合要求智能称重、打码、数据上传等终端设备,于2026年4月27日前完成物联网对接接口申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终端设备配置,实现终端设备数据实时对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已列入生态环境部年度重点督办工作。请各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明确市、县(市、区)具体负责人员。要加强信息调度与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指导帮扶。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重点监管单位在设备对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对于共性难题,统一汇总后反馈至自治区问题对接群,我厅将组织技术支撑单位集中研究,及时反馈,视情组织培训指导。

(三)落实主体责任。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是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工作责任主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配置符合国家新系统接口标准要求终端设备,督促相关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管理和“一码贯通”信息化管理要求。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填报、电子联单操作、数据核对等工作,并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业务培训。

(四)严守廉政底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推荐或指定危险废物智能终端设备厂商及品牌。各相关设备厂商不得在改造或新配置设备过程中“搭车”收费。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提醒、约谈、警告等措施予以纠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终端品牌、型号、产地。

(五)保障数据安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应确保设备供应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系统切换期间,各单位要如实做好危险废物各环节的记录工作。在系统停机切换时段,可先行使用规范化的纸质台账进行记录,待系统恢复访问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补录,确保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潘露芳

电  话:0771-5355010

联系人: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田小艳

电  话:0771-5773950

技术支持:曾展伦

电  话:0771-5773950


附件:1.“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基本要点

      2.终端设备参考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五即”规范化建设与“一码贯通”工作基本要点

一、“五即”规范化管理要点

“五即”是指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五即”规范化建设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生产车间、贮存场所等关键位置,设置智能称重计量设备、智能打印设备等设施,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进行规范包装、智能称重、标签打印,生成该批次危险废物唯一的二维码,该标签二维码将全程伴随后续出库、转移或自行利用处置、经营单位接收入库及出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

(一)即产生:源头识别,即时分类

危险废物一经产生,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废物类别、代码及危险特性,杜绝不同类别危险废物混合堆放、随意暂存或与其他固体废物混放。危险废物产生后使用包装盛装的,产废单位应即时进行包装,使用管道方式转移的应直接转移至储罐等贮存设施。

(二)即包装:按需封装,合规防护

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及危险特性,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立即开展规范封装作业,确保密封严密、防漏防渗、防挥发。固态危险废物宜采用防撕裂专用包装袋或密闭硬质容器;液态危险废物需使用耐腐专用密封桶;半固态危险废物应采用防渗漏专用容器,必要时辅以PE膜包裹固定,杜绝包装破损、泄漏等问题。

(三)即称重:精准计量,数据可溯

包装完成后,立即使用经检定/校准合格的智能计量设备(固态废物用电子台秤、地磅等智能称重设备,液态废物可采用流量计等计量设备)对危险废物进行精准计量。液态危险废物若采用管道输送,通过流量计按批次计量。称重数据需实时自动上传,确保计量数据真实、可溯。

(四)即打码:一物一码,信息绑定

称重完成后,立即通过与广西平台联网的物联网打码设备,为每一批次(每一件)危险废物生成唯一二维码电子标签。标签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范要求,张贴于包装物易扫码、无遮挡的醒目位置。

(五)即入库:规范贮存,即时归档

完成赋码后,立即将危险废物转运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设施,严禁露天堆放或在非指定区域临时贮存。入库时操作人员通过物联网扫码设备扫描二维码,将入库信息实时上传,完成入库登记。原则上“即称重、即赋码、即入库”全环节需在危险废物产生当日完成。

二、“一码贯通”全流程实施要点

“一码贯通”是指危险废物在包装赋码之后,在后续流转过程中,产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须分别在危险废物出入库、起运及到达、接收入库到利用处置出库等关键节点扫码操作,通过扫码记录流转状态,最终实现全过程追溯和实时监控。

(一)产废单位环节:扫码管控

除入库时扫码登记外,危险废物出库(自行或委外利用处置)时,需扫描二维码选择自行利用处置,或选择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及转移联单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电子转移联单。转移完成后,实时跟踪接收单位扫码确认信息,确保废物顺利交接,形成“产生-入库-出库-转移”的内部闭环管理。

(二)运输单位环节:扫码核验

运输单位接收危险废物时,需扫码核验二维码信息,确认废物种类、重量与联单信息一致后方可起运,到达接收地点后,再次扫码确认交接状态,确保运输环节信息可追溯,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三)经营单位环节:扫码接收

经营单位接收危险废物时,需扫码核验废物信息,与电子转移联单、实际货物核对无误后完成接收登记,上传接收信息至广西平台。危险废物进入利用处置类型经营单位的相关设施后,需在利用处置完成后扫码确认处置结果。通过全链条扫码操作,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程追溯,确保每一批次危险废物都能精准定位、责任可究。


附件2

终端设备清单及参考图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配置的主要设备清单

智能称重设备:地磅/台秤(Ⅲ级计量精度)、防爆称重终端(涉爆场景),数据自动采集上传,防篡改。

一体化智能管理终端:集成称重、打印、扫码、数据上传,对接省/国家固废平台,自动生成电子台账。

手持扫码设备:现场扫码、移动录入、出入库核验。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配置的主要设备清单

智能地磅系统:地磅/台秤(Ⅲ级计量精度)、防爆称重终端(涉爆场景),数据自动采集上传,防篡改。

手持扫码设备:现场扫码、移动录入、出入库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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