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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1〕27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1-09-14 16: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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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皇马工业园区,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项目为饲料级一水硫酸锌资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技改项目主要对生产原料进行调整并对部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挥发窑处理系统、硫酸锌生产线、粗铟生产、铜镉渣回收等工艺不变,维持全厂年产3.3万吨次氧化锌和4.5万吨一水硫酸锌生产能力。技改设施主要包括海绵镉熔铸设施、硫酸母液处理综合回收系统,增建一个45立方米废硫酸储罐、钢铁厂高炉灰漂洗系统(未实施)等,其它均依托2条挥发窑处理系统(Φ3米×45米)和一水硫酸锌生产线及其它辅助生产设施。生产原料调整主要为挥发窑处理系统(2条Φ3米×45米)和一水硫酸锌生产线分别在原有原料基础上进行增减,挥发窑处理系统生产原料在减少钢铁厂高炉灰、锌冶炼浸出渣数量基础上新增处理锌冶炼污水渣、钢铁厂电炉除尘灰和铁合金除尘灰,年处理含锌废物16万吨(包含自身产生的含锌废物及钢铁厂高炉灰6万吨);一水硫酸锌生产线生产原料在减少外购次氧化锌及硫酸基础上新增铜冶炼烟灰以及锌冶炼收尘灰、净化渣,年处理0.6万吨,废硫酸年处理1.5万吨/年。

20153月,原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产4.5万吨饲料级一水硫酸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钦环审〔201530号),20159月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钦环验字〔201548号)。20165月,原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对饲料级一水硫酸锌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钦环审〔201633号);20176月,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钦环验字〔201719号);201811月,该公司自行组织二期工程气、水环保验收;20193月,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二期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竣工环保验收(钦环验〔201915号)。20206月,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饲料级一水硫酸锌资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钦环审〔202071号);20215月,公司自主完成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10月,我厅颁发该公司技改项目试运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GXQZ2020001),核准收集、贮存、利用钢厂烟灰、锌冶炼浸出渣、铁矾渣、净化渣、污水渣、收尘灰、铜烟尘、铁合金除尘灰、废硫酸共121000/年(包含自产和外购的危险废物)。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生产经营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包含自产和外购的危险废物)钢厂电炉除尘灰HW23312-001-23)、铁合金除尘灰HW21314-002-21)、锌冶炼废渣HW48321-004-48321-005-48321-022-48)10万吨/年,铜冶炼烟尘HW48321-002-48)、锌冶炼收尘灰HW48321-028-48)、锌冶炼净化渣HW48321-008-48)共0.6万吨/年,废硫酸HW34261-057-341.5万吨/年,证书编号:GXQZ2021003有效期5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按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等相关要求,完善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重点做好地下水自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二)加强原料贮存、配料、拌料日常管理,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加强废水废液应急管理,完善萃余液等应急设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如实记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生产和产品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钦州生态环境局、钦州市钦北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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