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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一只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36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
广西一只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一只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崇左工业区新区新型材料产业区的标准厂房内,占地面积约2584.54平米。主要收集处置含有废矿物油、有机溶剂、油漆(墨)及其稀释剂、胶水等的铁质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处置规模为15000吨/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废包装容器贮存库、废包装容器预处理系统以及1组废包装容器撕碎及磁选处置设施,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包装容器处理方式为物理干法清理破碎工艺,即废包装容器经分选—倒残—撕碎—抛锈—磁选—团粒—磁选后生产的废铁,经检验达《废钢铁标准》要求后作为产品出售,处理过程产生的残渣及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019年9月16日,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工业区分局对该公司年收集处置15000吨/年废包装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崇环分局审〔2019〕9号),2020年8月31日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批复(崇环分局验〔2020〕8号)。该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废水、废气、噪声)。
该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首次获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年收集、贮存、处置铁质废包装容器15000吨(HW49: 900-041-49),有效期6个月。由于该公司未处置项目设定的其他含胶水、有机溶剂、油漆(墨)及其稀释剂等废包装容器,且收集处置数量达不到正常生产工况要求,2021年1月6日,我厅颁发1年有效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不变。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生产经营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铁质废包装桶(HW49:900-041-49),经营规模为5000吨/年,证书编号:GXCZ2022001,有效期5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强化铁质废包装桶入厂、贮存、倒残、破碎处置管理,分类分批进行处置,严禁铁质废包装桶残渣未清除直接破碎处置,确保废钢铁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二)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铁质废包装桶入厂、贮存、倒残、破碎处置、产品销售等各环节运行情况,保存原始台账资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控。
(三)完善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要求做好废气等日常环境监测。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工业区分局依法对广西一只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