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地址:隆安县南圩镇东城街66号(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三、设施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5、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7、HW18、HW23、HW34、HW38、HW46、HW48、HW49共16大类200小类危险废物(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7万吨/年。
五、有效期: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