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河池鑫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河池鑫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市辖区河池镇水任立交桥旁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工业集中区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废油(闪点大于60℃)(900-199-08、900-200-08、900-203-08、900-204-08、900-209-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3万吨/年;HW23含锌废物(312-001-23),HW27含锑废物(261-046-27、261-048-27),HW31含铅废物(384-004-31、900-052-31),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02-48、321-003-48、321-004-48、321-005-48、321-007-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7-48、321-018-48、321-019-48、321-020-48、321-021-48、321-022-48、321-027-48、321-028-48、321-029-48),HW49(900-044-49、900-045-49)10万吨/年,经营规模共计为13万吨/年。
五、有效期: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