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广西桂源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686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
广西桂源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请你公司补充以下相关材料:
一、根据项目收集贮存各类危险废物种类、规模等情况,补充项目收集贮存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等影响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二、因项目北面约36米处有邕宁区八里亭林场住宅区(20户)环境敏感点,项目拟收集贮存各类危险废物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请你公司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补充测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因你公司缺少上述材料,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六项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