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田东鑫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216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
广西田东鑫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田东鑫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铝酸钙粉环保产品项目位于百色市田东县石化工业区一号地(广西田东盛亚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空地),占地面积为18802.94平方米。项目设计建设两条回转窑生产线及料仓、球磨、破碎等辅助设施,以二次铝灰和石灰石为主要原料,年产12万吨铝酸钙粉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未建。一期工程年处理二次铝灰5万吨,年产6万吨铝酸钙粉,主要建设内容为铝灰贮存库、铝灰预处理工序(球磨、破碎、配伍等)、一条铝酸钙粉回转窑(Φ3×65米)生产线,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
2020年7月,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对鑫灿公司年产12万吨铝酸钙粉环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百环管字〔2020〕52号)。2021年10月,该公司自行组织完成年产12万吨铝酸钙粉环保产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公司于2021年3月首次获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置二次铝灰渣(321-024-48、321-026-48、321-034-48)5万吨/年,有效期1年。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二次铝灰(321-024-48、321-026-48、321-034-48),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证书编号:GXBS2022003,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全过程台账管理,如实记录收集、贮存、处置铝灰渣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生产运行记录、产品质量控制和销售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岗位责任、入场分析、人员培训、转移联单、日常环境监测等制度,明确技术人员在铝灰渣全过程管理各环节中的相关职责。危险废物经营情况通过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
(二)根据铝酸钙粉产品质量要求,完善制定二次铝灰接收管理规定,加强铝灰接收检测评估,禁止接收不符合入窑要求的二次铝灰。同时优化生产物料配比和均化措施,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地下水防控设施或措施,确保回转窑生产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加强铝酸钙粉产品质量控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铝酸钙粉产品进行检测,不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四)尽快办理完善项目消防验收手续。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田东鑫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