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富川永励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1213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
富川永励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我厅于2022年4月8日以《关于暂缓审批富川永励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桂环函〔2022〕502号)指出你公司存在项目产生的废渣(二次铝灰)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去向不明,危险废物原料贮存能力不清,生产设备配备情况不清,技术人员及制度制定不符合要求,铝渣分离回收利用项目安全、消防设施是否满足要求不清等问题。经审查,你公司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上述问题仍然存在,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