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318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位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广西北部湾表面处理中心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有机废物暂存库、无机废物暂存库、甲类废物暂存库)、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1条Ф3.5×13米回转窑焚烧线)、蚀刻液处理车间、稳定固化车间、污水处理间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等,安全填埋场(一期)库容为24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0年。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6.4万吨,其中焚烧处理1.65万吨/年,固化填埋3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蚀刻液综合利用0.75万吨/年。项目除蚀刻液处理车间(未建)外,其他工程已建设完成。
2019年4月,我厅对你公司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19〕119号)。2021年9月,你公司获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XBH2021001),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06、HW08~09、HW11~14、HW16~18、HW21~23、HW26、HW32~39、HW45~46、HW48~50共计31大类377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焚烧处理1.65万吨/年、固化填埋处理3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有效期1年。你公司试运行以来,接收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不满足处置工况要求,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和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06、HW08~09、HW11~14、HW16~18、HW21~23、HW26、HW32~39、HW45~46、HW48~50共计31大类377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焚烧处置1.65万吨/年、固化填埋处置3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证书编号:GXBH2022001,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固化填埋处置管理。完善并落实填埋固化体跟踪检测制度,确保填埋固化体浸出液及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排放口各项指标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
(二)加强填埋场及厂区地下水管控。落实区域地下水水位监控预警、降水及监测方案,保障填埋场及地下贮存料坑(池)防渗结构底部与地下水最高水位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各处置环节、稳定固化及填埋处置操作运行记录。建立填埋场入场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相关台账记录。
(四)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情况,合理调配物料组织经营活动,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铁山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