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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万相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36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万相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2-10-25 16:5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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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昭平县万相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含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贺州市昭平工业集中区潮江工业园潮江片区,该项目以钢铁企业和铅锌冶炼企业等产生的含锌废渣为原料,采用火法工艺生产次氧化锌、锌焙砂、等级氧化锌等产品,设计年处理含锌固废5万吨。项目设计建设3条回转窑,通过1号回转窑将低锌物料与焦炭粉高温还原氧化提纯,得到含锌约55~65%的次氧化锌产品;通过2号回转窑将次氧化锌和高锌物料用燃料油进行高温煅烧灼减,去除铅、镉、氯化物等低沸点杂质,得到含锌约65~70%的锌焙砂;通过3号回转窑将2号回转窑生产的锌焙砂与焦炭再次进行高温还原氧化提纯,得到氧化锌含量98%以上的等级氧化锌产品。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1号回转窑(Φ2.9米×45米)生产线、2号回转窑(Φ2.4米×36米)生产线以及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二期工程尚未建设。

2020年8月,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你公司含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贺环审〔2020〕22号)。2021年9月,我厅颁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GXHZ2021001),核准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利用含锌废物HW23:336-103-23、312-001-23,HW48:321-004-48、321-022-48共计5万吨/年,有效期1年。你公司试运行期间因外购含锌原料不足,未达到正常生产工况,项目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和类别为收集、贮存、利用含锌废物HW23:336-103-23、312-001-23,HW48:321-004-48、321-022-48,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证书编号:GXHZ2022001,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原辅材料、返料的贮存、运输、配料、拌料等生产环节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生产过程中含重金属物料“跑、冒、散、漏”和无组织粉尘排放产生的环境风险。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措施以及车间废水(液)应急防控设施,确保满足应急管理要求。

(二)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及日常监测等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记录薄如实记录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录生产运行和产品台账。

(三)加强高氯废水管理,委托有能力单位妥善安全处置,禁止排入外环境。严格外购含锌物料管理,不得以次氧化锌产品名义外购含锌危险废物原料。

(四)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情况,合理调配物料,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昭平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贺州市昭平县万相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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