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3〕15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
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梧州市桂东生态环保基地项目位于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上懈四组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扩园范围内。项目分期分阶段建设,目前一期工程一阶段建设内容已完成。一期工程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液贮存罐区、物化处理系统、固化稳定化系统、1座刚性填埋库(库容为3万立方米,120个填埋格,每个填埋格为5.3米×5.3米×9米)及1座柔性填埋场(本阶段库容20万立方米,场底标高为209.6米至219.6米),配套5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其他配套公辅工程等,处置规模为物化处理1万吨/年,稳定化固化9万吨/年,刚性填埋3万吨/年。
2022年4月12日,我厅对梧州市桂东生态环保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22〕101号),2021年12月1日,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扩园(桂东生态环保基地)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梧审批环评字〔2021〕52号)。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5、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8、HW29、HW30、HW33、HW34、HW35、HW36、HW37、HW39、HW45、HW46、HW48、HW49、HW50共33个大类196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3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1万吨/年(限液态),稳定固化(柔性填埋)9万吨/年,刚性填埋3万吨/年,证书编号:GXWZ2023001,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填埋场运行管理。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要求和接收各类危险废物入场分析情况,制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方案,确保规范安全填埋;拟固化填埋物料,制定固化配比方案,确保固化体浸出液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限值要求,同时制定固化填埋体及渗滤液跟踪监测管理制度,完善渗滤液、次级导排系统日常巡查设施或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保证填埋场环境安全;完善制定安全填埋作业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加快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管道收尾工程和填埋场工程质量验收。
(二)加强地下水监控。按照填埋场地下水设计及地下水监测井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包括上游对照井、下游监控井、两侧扩散井)和地下水导排井,定期做好地下水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台账全过程记录,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各处置环节、稳定固化及填埋处置操作运行记录。建立填埋场入场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相关台账记录。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梧州市生态环境局、梧州市龙圩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