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3〕21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
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工业园,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利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9万吨。项目分阶段建设实施(包括收集、焚烧、物化、综合利用、减量化单元),其中第一阶段2.5万吨/年的回转窑(φ4000×15000)焚烧处置生产线和0.9万吨/年收集贮存单元已建成投入运行。第二阶段物化处置单元已建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蒸发浓缩车间(2套2吨/小时蒸发浓缩线及18个30立方米的废液储罐)、物化车间(pH调节釜、中和反应釜、隔膜压滤机、芬顿氧化反应器、离子交换柱等设备)及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物化处理根据各类废液成分特点,按照中和、芬顿氧化、蒸发浓缩等处理工艺分别进行处理。年处置规模在原焚烧处置2.5万吨/年和年收集、贮存0.9万吨/年基础上,新增物化处理规模1.8万吨/年。
2019年6月,我厅对防城港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19〕225号)。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规模为:收集、贮存HW31、HW48-50共4个大类6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规模0.9万吨/年;收集、贮存、处置(焚烧)HW03-06、HW08、HW11-14、HW37-39、HW45、HW49-50共15个大类107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规模2.5万吨/年;收集、贮存、处置(物化)HW02、HW06、HW09、HW12、HW16-17、HW21-23、HW32、HW34-35、HW46共13个大类46个小类危险废物(仅限液态,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规模1.8万吨/年,证书编号:GXFCG2023002,有效期1年。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止(证书编号:GXFCG2022003)。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负料坑日常巡查维护,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各处置环节操作运行记录。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