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柳州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541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
柳州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方面:
你公司提交的3名技术人员在职在岗相关佐证材料(如考勤、工资、养老保险等)及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证明材料不足,不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函》(桂环函〔2020〕1212号)要求。
(二)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方面:
1.你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漏施工等相关材料不足,是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情况不明。
2.未落实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设施验收要求。
3.危险废物贮存库负压收集系统不满足微负压要求。
4.贮存库视频监控设施、废矿物油储油罐废气收集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三)关于“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方面:
1.你公司提供的环境应急预案未针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不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及操作性,甚至不符合有关规定。如缺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入场分析制度等与现行管理规定不符,环境监测制度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等。
3.危险废物贮存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地下水污染防控设施及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四)为了做好新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衔接,建议对照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及整改。
你公司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二、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