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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3〕46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3-11-29 13:5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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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富氧侧吹熔炼及烟气综合治理技改项目位于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内。该项目以废铅蓄电池为主要原料,采用“全自动破碎分选+超滤膜浓缩提纯回收废酸+铅膏富氧侧吹炉熔炼+电解精炼+离子液脱硫及制酸+铅栅低温连续熔炼+外壳塑料再生造粒”工艺,设计年处理20万吨废铅蓄电池,年产电解精铅72515吨、合金铅53612吨、再生聚丙烯(PP)和ABS树脂颗粒14234吨、稀硫酸(浓度17.5%)30194吨、分析纯(AR级)硫酸23000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贮存系统、破碎分选、铅膏富氧侧吹熔炼炉系统(8.4平方米的富氧侧吹熔炼炉)、板栅低温熔炼系统(240吨板栅/天的低温熔炼炉)、铅电解精炼系统、脱硫制酸系统、塑料再生造粒系统,以及配套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相关设施。

2017年10月,我厅对你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17〕157号)。项目分两期建设。你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一期工程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8月,你公司获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收集、贮存和利用含铅废物(HW31:384-004-31、900-052-31)10万吨/年,有效期1年。2023年2月,我厅对你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23〕36号),变更主要内容为改变生产工艺设备,全厂处理规模保持不变。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利用废铅蓄电池和含铅废物HW31(900-052-31、384-004-31),经营规模为20万吨/年,证书编号:GXHC2023003,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优化提升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装备及能力,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处理后满足正常生产用水需求;根据生产情况完善废气脱硝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对水淬渣、脱硫石膏进行检测分析,加强贮存管理,妥善安全处置。

(二)完善企业内部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等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做好生产物料利用、处置各环节操作运行记录。

(三)加强厂区无组织烟气和酸雾的污染防控,优化完善冶炼过程产生的一氧化碳及水煤气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侧吹炉铜水套等设施设备的巡检,有效预防环境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依法对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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