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382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
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配套柳州市中小微企业工业废物收贮运一体化及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秀水三路3号智能交通产业园,占地面积3774平方米,主要建设有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同时配套相应的事故应急池、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分别于2022年8月对你公司配套柳州市中小微企业工业废物收贮运一体化及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柳东审批环保字〔2022〕35号),于2023年8月对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8号),主要变更内容为经营危险废物的种类代码、废气处理设施等。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HW02~09、HW11~13、HW16~18、HW21~23、HW27、HW29、HW31、HW34~36、HW45~HW46、HW48~50共计28个类别288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证书编号:GXLZ2024003,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及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完善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全程及应急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视频监控设施设置。
(二)完善接收危险废物的入场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安全。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