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隆安县力圣达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49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隆安县力圣达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4-10-09 17: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隆安县力圣达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隆安县力圣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生产项目位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华侨管理区富侨大道14号。项目租用广西南慧电缆有限公司现有3号厂房(占地约6600平方米)及西边空地(占地约5200平方米)进行建设,以废矿物油为原料,采用纳米膜渗透技术,设计年产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1条年处置3.092万吨废矿物油的生产线,年产3万吨润滑油基础油。项目一期工程现已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油罐区、废矿物油预处理工序、闪蒸工序、纳米膜渗透工序、基础油脱色工序、脱色砂回收和再生工序、燃料油(重油)回收工序、导热油供热系统、实验室等,配套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4月对你公司年产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南审环建〔2022〕18号),于2024年5月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了复函(南审批函〔2024〕463号)。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闪点大于60℃,油泥和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除外):251-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0-08、900-203-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20-08、900-249-08,经营规模为3万吨/年,证书编号:GXNN2024004,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废油装卸过程环境管理,防止废油或含油污水通过雨水(井)污染外环境;加强生产过程的巡检巡查,防止废油液的“跑冒滴漏”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废油危险废物入场分析,定期对基础油、燃料油等产品进行分析检测,确保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做好各个产品产物销售去向台账记录。按要求定期做好外排废气、废水和地下水的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完善视频监控、电子台账等信息化管理措施,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做好生产物料利用、处置各环节操作运行记录。

(四)项目试产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竣工验收。

(五)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隆安县力圣达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