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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51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4-10-22 15: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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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玉林市兴业县葵阳镇,利用兴业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原广西恒庆建材有限公司)1条年产150万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属于集中经营模式,设计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6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预处理系统以及固态、半固态及液态危险废物投加处置系统和旁路放风系统等,配套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

兴业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的环评审批与“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2020年6月,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兴业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6万吨/年工业固废和4万吨/年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玉环项管〔2020〕35号)。2022年4月,你公司首次取得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4、HW06、HW08、HW09、HW11~13、HW17、HW18、HW46、HW48~50共14大类120小类危险废物,规模共计6万吨/年,有效期1年。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4、HW06、HW08、HW09、HW11~13、HW17、HW18、HW46、HW48~50共14大类119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6万吨/年,证书编号:GXYL2024002,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组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根据危险废物的理化性质完善贮存场所分类分区措施以及标识、标志、标签。

(二)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入场、预处理物料、生料、水泥熟料检测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配料方案,控制料坑物料,配伍处置日产日清,防止料坑长时间贮存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最大容量、重金属最大允许投加量、低位热值等须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等相关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水泥熟料产品满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做好生产计划,尽快完善性能测试及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三)加强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运输管理,防止运输过程物料“跑冒滴漏”;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包括渗滤液)贮存须设置严格有效的隔离措施;完善地下水监控设施或措施,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全过程经营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及数量,如实记载配伍物料量、拌料及投加处置运行操作记录。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兴业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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