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124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
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河池市金城江工业园区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稳定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30立方米/日)及相关配套辅助公共设施,其中,安全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10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3.4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约15年。填埋场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二期工程未建。一期工程总库容3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5.5万立方米,设计年处置工业危险废物5.05万吨,填埋量7.43万吨/年。
2017年6月,我厅对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17〕51号)。2021年2月,我厅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1年。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和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4、HW18、HW21-24、HW27、HW29、HW31、HW36、HW46、HW48、HW49等13大类127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5.05万吨/年,证书编号:GXHC2025002,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对废气处理、污水处理、消防、安全生产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各阀门、管道、电路等关键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等设施安全运行。填埋场投入使用前完成污水处理站下方边坡加固和车间地面、容器、运输车辆冲洗水,试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作。
(二)制定运行计划,需满足常规运行要求,并提出应急对策,保证填埋场的正常运行,实现环境安全。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需按要求完成岗位培训,合格上岗。
(三)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完善渗滤液和地下水导排井水位、水量、水质监测。
(四)优化固化稳定化工艺、参数,完善固化配伍方案。
(五)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完善填埋场自行监测计划,做好自行监测。加强截洪沟维护管理,确保排水通畅。
(六)完善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制度,开始填埋后前6个月每月1次、之后每季度1次对场区地下水和板究小溪水质进行监测,若发现地下水或板究小溪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填埋,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认地下水和周边水环境安全后,方可恢复填埋。
(七)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2个月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若发现异常立即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