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15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
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梧州市桂东生态环保基地项目位于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上懈四组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扩园范围内。项目分期分阶段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液贮存罐区、物化处理系统、固化稳定系统、1座刚性填埋库(库容为3万立方米)及1座柔性填埋场(一期库容60万立方米),配套5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其他配套公辅工程等,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物化处理1万吨/年,稳定化固化9万吨/年,刚性填埋3万吨/年。
2022年4月12日,我厅对梧州市桂东生态环保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22〕101号),2021年12月1日,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扩园(桂东生态环保基地)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梧审批环评字〔2021〕52号)。2024年3月18日,我厅批复颁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置33大类196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13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1万吨/年(限液态),稳定固化(柔性填埋)9万吨/年,刚性填埋3万吨/年,有效期1年。2024年9月,你公司自行组织完成梧州市桂东生态环保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和梧州市静脉产业园扩园(桂东生态环保基地)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和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5、HW08、HW09、HW11~HW14、HW16~HW26、HW28~HW30、HW33~HW37、HW39、HW45~HW46、HW48~HW50共33大类195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3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1万吨/年(限液态),稳定固化(柔性填埋)9万吨/年,刚性填埋3万吨/年,证书编号:GXWZ2025002,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根据经营的危险废物种类代码,合理设置贮存分类分区;定期检查维护危险废物包装及其标识标签、渗滤液及废气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地面防渗防腐层等;严格落实各车间、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各类自产危险废物应及时入库,避免在生产场所长期贮存。
(二)加强固化填埋运行管理。按照环评要求,对稳定固化体进行养护检测,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固化车间物料“跑、冒、撒、漏”现象;完善危险废物柔性填埋场初期雨水收集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填埋场,及时处理初期雨水池废水。强化危险废物填埋管控措施,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尽快完善填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评估和防渗层的有效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建议完善填埋安全和环境管控措施,定期巡查记录渗滤液水位、渗滤速率、渗漏检测层水位和流速等情况,落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方案、固化填埋体及渗滤液跟踪监测管理制度、填埋作业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保证稳定固化浸出液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相关限值要求。持续跟踪地下水监测结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经营情况记录和台账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科丽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