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广西来宾鲁宝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485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
广西来宾鲁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初期雨水管理和废水处理不到位。厂区货物运输路面初期雨水没有有效的收集措施,初期雨水易进入路旁绿地,初期雨水池进口阀门常关而雨水总排口阀门常开,阀门操作不便利,初期雨水有直接外流风险;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长期储存大量废水和漂浮物未及时处理。废水处理台账记录不完善,蒸馏塔含油废水、碱洗塔定期更换废水、吹扫废水等废水产生、储存和处理情况记录不清,污水处理站未根据工艺设计记录相应的运行参数信息;污水处理站间歇运行,当日处理完当日即外排入污水管网,未对外排水进行及时、全面的检测分析(环评要求有10项指标),废水处理达标情况不明,存在污染物外流风险。项目按要求设置有5个地下水监测井,但2024年6月生产至今,仅于2024年10月对2个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不符合项目环评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HJ 1209—2021)相关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控不到位。
(二)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油泥贮存库存放有一批废油桶,数量和来源不清,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且未有台账记录;油泥池库和危废贮存库门口防止废液外流的截留措施不完善。精(蒸)馏残渣贮存库有杂物混放,未设置渗漏液收集,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油泥热解残渣标签内容填写不齐且数量填写有误,精(蒸)馏热解残渣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长期贮存未处理。废油和产品油装卸区物料泄漏应急收集措施不完善。未按要求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经营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视频监控关键点位(卸油操作区、厂区大门、地磅、污水处理站等)设置不齐全、画面不清晰。
(三)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卸油池废气收集不到位,有油气明显“冒烟”泄漏现象,热解炉进料口、前后连接口存在无组织油气“跑冒”现象,油气收集不到位;废气碱洗塔等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加药、定期更换循环水、更换活性炭等记录。油泥池废气抽排、净化措施不完善。
(四)产品质量控制不严。你公司2024年6月份开始生产并连续销售产品,但仅2024年10月委托专业机构对产品做了一次检测分析,不符合项目环评和《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关于产品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蒸馏产品未按照项目环评和设计的5#轻燃料油、5#重燃料油、7#燃料油分类管理,生产台账只记录当日废油处理量,未记录相应的产品、产物产生量和去向情况,产品台账只简单记录销售数量和接收人,各种类产品销售数量、去向不清,存在污染物转移至下游的风险。
(五)安全和事故应急管理措施不完善。现有28个油罐储存能力超过1万吨,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环境风险污染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识别不相符,且环境风险物质识别不全,应重新核实修改完善并采取相对应的环境安全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评估有毒气体报警和便携式报警仪与实物的数量、型号不相符,且便携式可燃气报警仪未在规定时间内校准,安全设施设计中划分有爆炸分区,但部分区域实际未配备相应防爆、通风和可燃气等监测报警措施;近一年内未按预案要求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和安全演练;部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未修订和上墙。
二、你公司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请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属地监管,督促和指导广西来宾鲁宝能源有限公司做好整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