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源之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443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
广西源之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源之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转移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6号,项目租用天建标准厂房3#厂房1号仓库,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项目建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收集贮存转运3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利用处置。
原南宁市邕宁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对你公司年收集贮存转运3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邕环建〔2018〕7号),于2019年1月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噪声)进行批复(邕环验〔2019〕2号)。2018年11月,你公司自行组织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工作。你公司先后于2018年6月、2019年3月、2022年1月获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和规模为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闪点大于60度以上,不包括油泥油渣等固态废物:251-001-08、251-003-08、251-005-08、398-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3万吨/年,HW31废铅蓄电池(900-052-31)3万吨/年,证书编号:GXNN2025006,有效期3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废气收集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和喷淋液,提高废气收集、净化效率;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入场分析,禁止超范围收集危险废物,避免长时间大量贮存危险废物;按要求定期做好环境监测和地下水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项目安全、消防要求,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环境安全。
(二)加强电子台账、视频监控等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规范运行电子联单,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台账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定期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报告经营情况并做好信息公开。
(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源之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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