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桂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44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桂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5-10-15 09: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桂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桂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贮存项目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园大道92号。项目租用工业厂房,占地面积1150平方米,设置600平方米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和3个50立方米储油罐,配套建设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急池等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年收集、贮存废矿物油2万吨、废铅蓄电池3万吨,不涉及拆解、利用或处置。

2020年8月,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对你公司再生资源回收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南环高审〔2020〕31号)。2020年12月,南宁市行政审批局首次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12月,你公司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获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和规模为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3万吨/年,废矿物油(废矿物油闪点大于60度以上,不包括油泥油渣等固态废物;HW08:900-199-08、900-209-08、900-214-08、900-217-08、900-220-08、900-249-08)2万吨/年,证书编号:GXNN2025007,有效期3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贮存区导流沟、应急池、截流沟的防渗措施,优化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废气收集、净化处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净化效率。

(二)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入场分析制度,禁止超范围收集危险废物,按要求完善环境监测方案并定期做好监测,落实项目安全、消防验收要求,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环境安全。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台账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做好电子台账、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电子联单,定期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报告经营情况并做好信息公开。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桂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