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伟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伟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隆安华侨管理区经肆路1号(承租广西隆安县鑫骏商贸有限公司6号厂房)
三、设施地址:南宁市隆安华侨管理区经肆路1号广西隆安县鑫骏商贸有限公司6号厂房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感光材料废物(HW16:266-009-16、231-001-16、23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5000吨/年;收集、贮存废油漆桶和抹布(HW49:900-041-49(感染性废物除外))1000吨/年、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30000吨/年
五、有效期:5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