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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西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州港南港大道66号
三、设施地址:钦州市钦州港南港大道66号(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内)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900-407-06)、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013-13)、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18,粗碳酸钠、粗硫酸钠)共4大类6小类;经营规模共计145647吨/年,其中粗碳酸钠利用量为2412吨/年,粗硫酸钠利用量为3030吨/年。
五、有效期: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邮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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