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44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
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河池市金城江工业园区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稳定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30立方米/日)及相关配套辅助公共设施,其中,安全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10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3.4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约15年。填埋场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二期工程未建。一期工程总库容3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5.5万立方米,设计年处置工业危险废物5.05万吨,填埋量7.43万吨/年。
2017年6月1日,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17〕51号)。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 HW04、HW18、HW21-24、HW27、HW29、HW31、HW36、HW46、HW48、HW49等13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5.05万吨/年,证书编号:GXHC2021001,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填埋场运行管理。根据接收各种危险废物检测分析结果,制定固化配比方案,保证稳定固化浸出液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限值要求;完善制定危险废物填埋作业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填埋作业,建立入场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相关台账记录。
(二)加强地下水监控。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发现渗漏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完善并落实填埋场区地下水水位监控预警、降水及监测方案,保障填埋场及渗滤液收集池防渗结构底部与地下水最高水位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稳定固化及填埋处置操作运行记录。
(四)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等相关限值要求。
(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河池市现代环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