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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暂缓审批广西梧州市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44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
广西梧州市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地下水污染防控设施或措施不完善,存在高氟高氯及重金属废水渗入地下水污染风险。
一是脱氟脱氯高温窑(炉)焙烧烟气沉降处理系统产生的酸性渗滤液(重金属锌、铅、隔等氯化物结晶液)无序渗漏至周边地面,同时烟气粉尘沉降处理区域冷凝结晶废渣未及时清理,地面受到腐蚀损坏。现场发现,部分地面受到腐蚀,地面防渗层已被破坏,渗滤液甚至腐蚀渗漏至车间外墙。
二是车间雨污分流不到位,车间冲洗结晶酸性废水及重金属粉尘有进入雨水沟的风险,同时部分雨水沟出现裂痕,其防渗防腐情况不明。
三是地下水监测井部分损坏,监测井设置建设不符合《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和《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等相关要求。
厂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数据表明,地下水氟化物浓度在0.78-0.85mg/L之间,锌浓度0.89mg/L,接近标准限值(1.0mg/L),且较环评阶段有大幅上升。
(二)车间无组织粉尘控制设施等发生变更,不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物料卸料、配料及输送过程无组织粉尘控制设施(负压环境)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包括真空物料储罐、负压卸料仓、密闭输送物料等设施。高温窑焙烧烟气处理措施采取冷凝降尘结晶及后级喷淋方式处理方式应进一步优化,现场检查发现,烟气粉尘沉降工序冷凝结晶废渣(含重金属废渣)排渣收渣难度大(以人工清渣为主),区域冷凝结晶废渣(含重金属废渣)溶化后具有腐蚀性,周边地面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三)MVR蒸发系统实际处理能力与环评不符。
环评要求MVR蒸发系统处理能力为20m3/h,目前实际建设MVR系统处理能力为8m3/h。
(四)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原料物料分类分区贮存不到位,厂区初期雨水管理不到位,厂区水沟长期有积水和沉泥未及时清理。车间脏乱差现象严重。
(五)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关条件证明材料不全。如工程质量验收材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材料等不全。
你公司未能达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要求,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二、请你公司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消除污染隐患,并请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