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68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南铝建邦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河南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进行利用(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钦州、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产废单位 |
接收单位 |
危险废物类别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溶剂 900-404-06 |
150 |
2025.12.31 |
1-7轻组分 261-012-11 |
200 | |||
1-6污苯 261-012-11 |
1000 | |||
2-6AMS脱重塔重组分261-012-11 |
300 | |||
2-5苯酚回收塔重组分261-012-11 |
3000 | |||
1-8重组分 261-012-11 |
400 | |||
3-8双酚A焦油 261-012-11 |
500 | |||
2-7AMS拔顶塔轻组分261-012-11 |
200 | |||
2-4丙酮产品塔塔顶轻组分261-012-11 |
150 | |||
广西南铝建邦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巩义市明亮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
二次铝灰321-026-48 |
2500 |
2025.12.31 |
除尘灰321-034-48 |
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