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北流市新瑞福陶瓷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102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
北流市新瑞福陶瓷有限公司、广西宏胜陶瓷有限公司、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广西永盈建材有限公司、广西宝富利陶瓷有限公司、广西挺进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山东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进行利用(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南宁、梧州、钦州、玉林、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产废单位 |
接收单位 |
危险废物类别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北流市新瑞福陶瓷有限公司 |
山东沾化泰和化工有限公司 |
煤焦油 451-003-11 |
1000 |
2025.12.31 |
广西宏胜陶瓷有限公司 |
2000 | |||
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 |
1000 | |||
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 |
1000 | |||
广西永盈建材有限公司 |
1000 | |||
广西宝富利陶瓷有限公司 |
300 | |||
广西挺进建材有限公司 |
300 | |||
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
山东昊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加氢废催化剂(芳烃抽提) 251-016-50 |
200 |
2025.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