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5〕191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
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源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四川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四川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柳州、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产生单位 |
接收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珙县华洁危险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硫化砷泥 |
321-032-48 |
2000 |
2025.12.31 |
广西源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内江市邦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电路板/边角料、 |
900-045-49 |
350 |
2025.09.27 |
PCB钻锣粉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