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崇左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293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崇左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合汉金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西亮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广东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广东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贵港、玉林、崇左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
产生单位 |
接收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
崇左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铁油桶 |
900-041-49 |
150 |
2026.05.06 |
|
废包装塑料桶 |
900-041-49 |
50 | |||
|
玉林市合汉金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广州环投雄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矿物油 |
900-214-08 |
150 |
2025.11.20 |
|
900-217-08 |
20 | ||||
|
900-249-08 |
1200 | ||||
|
广西亮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矿物油 |
900-199-08 |
100 |
2025.12.30 |
|
900-214-08 |
600 | ||||
|
900-217-08 |
100 | ||||
|
900-249-08 |
400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