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桂华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341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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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华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永盈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山东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的环境污染风险。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梧州、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
产生单位 |
接收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
广西桂华成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
硫化矿 |
091-002-48 |
5000 |
2025.10.30 |
|
广西永盈建材有限公司 |
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煤焦油 |
451-003-11 |
800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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