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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4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

2025-09-28 17:3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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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武鸣启行陶瓷有限公司、南宁五星瓷业有限公司、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广西皇宝瓷业有限公司、广西百隆陶业有限公司、广西鑫源陶瓷有限公司、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广西亚欧瓷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云南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云南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防止运输环节环境污染。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三、请南宁、梧州、河池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产生单位

接收单位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数量(吨)

转移期限

广西梧州日成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废钯炭催化剂

261-151-50

2

2026.07.30

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氧化锌浸出渣(铅渣)

321-010-48

3000

2025.12.31

广西南宁武鸣启行陶瓷有限公司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

煤焦油

451-003-11

500

2025.12.31

南宁五星瓷业有限公司

500

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

2000

广西皇宝瓷业有限公司

1000

广西百隆陶业有限公司

500

广西鑫源陶瓷有限公司

500

藤县贡宝陶瓷有限公司

2000

广西亚欧瓷业有限公司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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